首  页 | 政策法规 | 服务指南 | 登记管理机关 | 登记管理信息 | 登记管理论坛  | 网上投诉 | 查询专栏
服务指南
 
设    立
变    更
年    检
补    领
注    销
表格下载
服务指南
 
格式文本下载
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材料
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重新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地方网站
长春 吉林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山
松原 白城
延边
友情链接
吉林省机构编制网
登记管理论坛
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规范 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福建)
时间:2018年06月25日

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规范 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后,我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认真对照《规范》,通过更新服务指南、主动加强业务督导等手段,全面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积极推进 “窗口”建设,强化制度约束

  我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窗口”建设作为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岗位制度、规范服务指南、搭建网络平台等举措,实现各类申办事项及咨询查询等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同时,对外全面公开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公布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办理信息要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均按照《规范》要求,分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年报公示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三类业务,分别形成线上线下服务指南,逐一列明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并相应建立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工作人员问题回复机制,对网上提请办理的事项,要通过登记管理系统予以明确回复;网上退件的,要专门致电经办人员予以解释说明。各地还通过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及时为经办人员答疑解惑。

  二、着力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简化办事流程作为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一是简化办理程序。逐一梳理各种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明确标准和流程,在充分细化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审查要点的基础上,坚决砍掉办事流程中各类无谓的证明或繁琐的手续,如简化开办资金的办理,原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改为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确认函,方便事业单位节省办事成本。二是建立联动机制。试行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凡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在办理登记时无需再提交相关文件,改由登记管理机关自行核实。三是推行“容缺受理”。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可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办事人员“少跑腿”。目前,各地登记管理机关的办理流程改革成效明显,切实提升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三、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办事效率

  《规范》下发后,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压缩办理时限作为检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的主要指标,不断提高受理能力,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是实现全网办理。目前全省各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已基本实现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推行登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对各相关事业单位通过网上提交办理的登记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公示、咨询查询、投诉建议等申请,承诺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受理意见;对不予受理的情形,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对线上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供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可以专人报送或邮政快递等方式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登记管理机关补办手续后,领回变更后的新证书,做到“最多跑一趟”。莆田市局经网上审批、核验纸质申请材料后,即将变更后的新证书寄回相关事业单位,真正实现了“一趟不用跑”。龙岩市局不再要求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改为在网上申报、公示,率先实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完全电子化。二是整合办事环节。根据业务事项的复杂程度,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授权,对受理、审查、核准环节进行适度整合,当窗口人员不足3人时,可加盖签名章办理,将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以内,避免重复审查或“简单事项复杂办”。厦门市局通过梳理简化流程,将办理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泉州市局比法定时限提前一周完成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三是推行即时办理。据统计,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2017年底前,即时办结事项范围已扩大到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补领和注销登记、机关及群团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及变更项目,即时办结事项总量已超过登记机关业务的90%以上。

  四、主动加强信用建设, 打造监管新手段

  我省在推行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诸多有益探索,如福州、厦门等市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主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行查询登记。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受理社会人士、检察院、法院和律师等各方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查询,咨询量逐年增加。二是做好“一网归集”。2017年以来,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主动采取“一网归集”方案,所有登记事项已基本实现“一键公示”。三是开展异常名录监管。自2017年起,省局出台了《开展使用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地相继以编办或登记局的名义印发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工作的通知,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失信、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按时办理相关登记事项等各类异常情况纳入异常名录管理,将未按规定履行业务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监管。四是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省从2016年开始开展抽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实现省市县区全覆盖。抽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自律意识与守法意识,提升了登记管理机关队伍“敢担当、真作为”的工作意识,为构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源汇西街366号
办事窗口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府政务大厅一楼11号窗口
邮政编码:130028 电话:0431-82006311 82006766(大厅窗口) 传真:0431-82006311 电子邮件:jlsfrdj@163.com 投稿邮箱:jlsfrdj@163.com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京ICP备案:13022218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14 www.scopsr.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