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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 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广西)
时间:2018年06月25日

严格落实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 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近年来,在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编办的领导下,我区坚持依法依规登记、优化简化流程、创新改进服务、持续提升效率的原则,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的大背景下,不断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工作,不断改进登记管理服务理念、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广西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下面就我区探索实践的基本做法报告如下:

广西是全国率先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工作。尤其近两年来,我区以“放管服”改革为驱动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登记登记管理窗口软硬件投入力度,全区14个地级市、111个县(区)的登记管理窗口基础设施均得到加强,全部实现登记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上墙;全面升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建立健全“在线服务、网上办理”登记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做到申报事项 “一次性告知”、办理过程 “一站式到位”、后续监管“一张网运行”,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加速版,实现窗口管理从制度化向标准化转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以事业单位为本的服务理念

2005年作为全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省(市)以来,我区顺应大数据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平台,不断优化转变服务理念,不断加强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证书补领、年度报告公示等业务,已实现“全事项”网上办理,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查、核准、通知、公告“全流程”网上处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凡网上材料核准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齐全有效的,实现线下当场即时办结,让事业单位“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结相关业务。

2018年始,广西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不见面受理”模式,年度报告的提交、审核、退回、公示等流程均在网上进行,不再需提交年度报告的纸质材料,系统提交年度报告的路径也“全天候开通”。为保障年度报告提交的成功率,登记管理机关专门举办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办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业务培训班,并充分利用QQ、微信、编辑年度报告操作视频等方式,指导事业单位进行网上操作,提升服务质量,让事业单位足不出户就能轻轻松松办理年度报告,降低了事业单位的人力成本和经济成本。不少事业单位纷纷留言该项措施让“群众奔波”变为“信息跑腿”,并为这股政务新风点赞。

我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从2003年开始,每年均举办新任或已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截至目前为止,区直已经举办31期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市级已全面展开培训,县(区)正全面推广。在培训中,我们坚持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作为重要内容,让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明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登记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强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意识,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法定代表人的沟通交流,每年均能收到业务咨询、服务改进等方面的意见数十条,较好实现了登记管理工作与服务对象的良性互动。

二、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2017年7月19日,以自治区编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编办发〔2017〕21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以完善“窗口”功能为龙头,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互联网+服务”为依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窗口功能,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

2018年2月12日,以自治区编办名义转发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区全面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市和区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按照要求对标对表、明确进程,落实标准化规范的各项措施。

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自治区进一步规范了窗口服务涉及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首问责任制、服务窗口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和办理时限承诺制等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制度,首位接待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做好受理及事项办理全过程的督办工作。执行受理通知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予以受理,现场提交的非即时办结事项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柳州市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岗位职权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做到工作流程科学规范,职责分解落实到人。

三、不断完善与标准化规范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方面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精神,以及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的基础上,自治区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3张办理过程流程图、3套登记业务示范文本,并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50%(该清单将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公布)。北海、来宾市根据业务事项的复杂程度,对受理、审查、核准环节进行适度整合和梳理,并细化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审查要点及依据、审查方式、办结时限等要求,最大幅度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报材料,避免重复审查和“简单事项复杂办”。贵港市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对整合、重建类事业单位,由新设立单位出具经举办单位确认的承接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关系的证明可视为清算报告;对因改革转为行政机关或并入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出具的承接该事业单位资产、债权债务等关系的证明可视为清算报告。

为进一步方便事业单位办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自治区、玉林、北海市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容缺受理。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个别申请材料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法人登记业务,经事业单位作出相应承诺后,登记管理机关实行先予“容缺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事业单位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证照,加快推进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我区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信息公开实现“一网公开”和“一网归集”。目前,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在线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公示以及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和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建议等登记管理相关服务。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均可通过“广西事业单位在线”进行查询。不仅可查询自治区本级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相关信息,还可查询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实现社会公众“一网查全区”;并经“广西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实现一网归集到国家“事业单位在线”网站。

做好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基础工作。针对当前“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及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与各部门间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的“老三难”问题,我们与第三方公司通力合作,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为主要数据来源,加快开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厘清我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资产家底,梳理数据信息资源目录,以实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我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之间的数据信息采集汇聚,继而面向我区政管办、发展改革委等其它政务部门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搭建统一的信息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目前,该项工作已通过验收,并于2018年5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在队伍建设方面,每年均召开区市县三级参加的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和登记管理工作培训会议,重大改革任务另行召开会议,专项工作召开专项会议,保证全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同时,通过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全系统的信息交流、走出去请进来的业务交流,始终保持登记管理系统干部队伍服务理念、业务技能的先进性。

我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事业单位各类申办事项及咨询查询等服务全部纳入一个“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网通办理,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了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办事窗口及时更新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流程,以一次性告知服务手册形式摆放在醒目位置以供随时查阅,同时在编办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在墙上悬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图,详细明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办事时限、材料要求等内容,让办事单位能够“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南宁市通过采取“主动联系,精准指导”的服务方式,大幅提升单位办事效率;在服务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服务主动热情,用语文明、微笑服务,切实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崇左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系统业务“一口清”,本职业务“一口准”;做到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贺州市从接待受理、咨询答疑、跟踪服务、办结回复等方面规范服务流程,实现服务全程“无死角”。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是规范登记管理机关服务行为、增强登记管理机关自律和调整登记管理机关与事业单位关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服务的具体措施,也是优化服务事业单位和大众事业、促进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借鉴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在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等事项网上提交办理的基础上,积极对接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网上共享系统,共享网上审批文件、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逐步探索取消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实现事业单位办理法人登记业务“一次都不用跑”、“不见面审批”;抓紧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与政务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数据推送平台,尽快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与政务服务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深化事业单位“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探索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填写内容为重点,以保证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根本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改革,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和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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