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业务指标为抓手,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新模式
——厦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逐步推进,特别是2014年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了登记管理机关“放管服”工作和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由于事业单位类别广泛、层级多样、情况复杂,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什么?登记管理机关看什么?“双随机”核查查什么?这些问题都成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厦门市出台了《部分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试行)》,深入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从微观层面来规范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并以此为抓手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新模式,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事业单位业务指标的构成
业务指标是衡量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履行其职能的量化体现,也是事业单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公益性指标的最直接反映。事业单位涉及社会经济民生各个领域,门类繁多,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业务指标也有所不同,作为衡量事业单位工作量指标,必须遵循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如何把他们提取出来也是十分困难的。基于这一特点,厦门市深入研究事业单位的职能,选取最能直接反映行业工作性质并与其职能相适应的业务指标;另一方面,厦门市从历年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去比对分析其业务开展情况,尽可能提取能够量化的共性指标。通过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指标,登记管理部门再进一步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意见,直到意见基本一致才正式确定下来,并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必填项。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2015年,厦门市参照事业单位行业分类目录,将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分为高等教育单位、基础教育单位、公共卫生单位、港政管理单位、信息咨询统计单位等80多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单位的特点,厦门市提取了学生数、招生数、门诊量、采血量、接警次数、案件数、港口货物吞吐量、动植物检疫数等600多个业务指标。这些业务指标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1、适应性。业务指标必须适应机构编制管理的一般规律,既要立足实际与其承担的职能相适应,又要面向未来,为今后业务开展留有余地,使指标发挥有效作用。例如,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年度执法数、案件数、双随机核查单位数等指标就是立足于单位的业务特点又融入了“放管服”工作的新方向。
2、整体性。业务指标是业务活动开展的构成要素,指标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某个指标的变动必然引起整个单位业务开展的变化,不能孤立地考虑单个指标的设置,而是放在整个单位职能中去统筹平衡,以保持整个单位业务指标的整体性。例如,医疗单位指标的设置既考虑了与编制相关的病床数、门诊量等指标,也考虑了手术台数、出院人数等体现医疗单位技术水平的指标,这些指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设置的。
3、动态性。业务指标主要来源于机构编制部门赋予事业单位的职能,是其职能的载体,职能变化也会影响指标的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指标保持最新状态。动态性只是指标管理方式的变化,更应注意的是指标的相对稳定。例如,随着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的整合,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单位的公共资源配置交易数指标及时调整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事业单位业务指标的运用
事业单位每年3月31日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本级登记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登记管理部门每年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来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年报公示工作,但年度报告不应停留于传统的工作环节,如何有效地运用年度报告结果特别是业务指标的量化分析就成为各级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几年来,厦门市对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主要是:
1、以业务指标为导向,提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质量
众所周知,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资产损益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除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外,其他8项内容都有据可查比较容易填写,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填写的弹性就比较大。特别是年度报告制度改革后,许多事业单位认为年报过不过关与证书的有效期没有关系,业务开展情况的填报就比较随意。因此,厦门市制定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来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填报,不仅解决了年报报什么的问题,也提升了年度报告的质量。业务指标规范后,事业单位在行业自律、法人履职、社会监督等方面就有的放矢,不敢任性。以业务指标为抓手,登记管理部门不仅能够量化分析事业单位法人一年来的运行情况,也能通过纵向比对完善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的监管链条。
2、以业务指标为支撑,助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在过去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机构编制部门面对众多事业单位的增编需求和机构调整请求,有的是凭经验、靠比较,甚至是仅凭人为因素来考虑是否增加编制或调整机构,缺乏科学的依据,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当然,在现行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机构编制部门对单位机构编制调整都要深入调研,了解单位的运行情况并测算其工作量,才能提出办理意见。因此,厦门市出台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来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填报,就能直观地反映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变化,为机构编制部门调整单位的机构编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也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并避免因某些个人意志导致事业单位编制随意增长,破坏了事业单位的管理秩序。例如,厦门市交通疗养院的疗养收入这项指标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到2015年停止经营零收入,指标数据是呈现历年递减的趋势,登记局将掌握到的这一情况变化及时报告给编办事业处。2015年,编办事业处就到市交通疗养院调研,结合登记局提供的数据变化进行实地论证,并建议调整机构,人员只出不进,人退减编。再比如,厦门市中心血站的采血量这项指标从2009年的12.9吨到2017年的16.9吨,指标数据是呈现历年递增的趋势,单位多次请示编办需要增加编制。在研究是否增编的时候,登记局就将血站历年来的采血量变化提供出来,作为办领导决策参考。2012年,编办结合登记局提供的数据,并参考卫生部《中心血站建设标准》下文增加中心血站8名编制。
3、以业务指标为抓手,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事业单位业务指标不仅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量化体现,也是登记管理部门开展实地核查的重要依据。厦门市正是以业务指标为重点,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将事业单位每年填报的业务指标贯穿于整个双随机核查过程中。构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实地核查、信用体系建设的“闭环监管”链条,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重登记轻监管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双随机抽查内容涉及十多项,大部分内容在面上就可以直接核查监督,比如证书是否悬挂、办公地址是否与登记的住所一致等,但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标准、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这两项内容实地核查是比较困难的。为此,厦门市出台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既解决了双随机核查查什么的问题,也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真实性提供检验方式。实地核查前,登记管理部门对被核查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带着年度报告上的业务指标与事业单位进行比对,对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是否依法依规、工作量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一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机构编制部门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比如,在医院的实地核查中,其年度报告所体现出来的床位数、门诊量、出院人数等指标,登记管理部门就要实地调取相关文件和医院的数据系统来比对。通过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指标,使登记管理工作融入了机构编制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做到互通有无,形成齐抓共管的机构编制工作格局。
厦门市出台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肯定是不能涵盖所有的事业单位。厦门市将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变化,完善业务指标体系,使这套业务指标体系成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融合平台,使年度报告的结果运用成为事业机构改革的有力切入点,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探索一条新路子,也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改革做出一些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