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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充分准备,认真部署。深入领会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及填报说明,明确了报送时间及范围流程需提交材料、详细具体的填写说明及有关注意事项,增强了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

  二是改革方式,简化流程。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年度报告方式,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只须网上提交年度报告,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优化了办理流程,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优化服务,认真审核。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指南,利用网站、QQ群、电话等多种渠道,对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了服务标准化,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了审核程序,明确责任,依规把关,严格要求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核,提高了审查信息准确度,保证了年度报告质量。

  四是强化监管,巩固成果。年检制度和开办资金验资登记制度改革后,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为紧要。结合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我们着重落实推进了开办资金确认制度改革,对130余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开办资金变更。及时督促法定事项有变化的事业单位及时变更,有效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连彩姝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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