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松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市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第一,核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否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内部成员,是否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核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是否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是否是举办单位的行政人员兼任。第三,核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事业单位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要求事业单位对前任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新任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交前任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五,通过查阅登记档案、联系事业单位或直接联系法定代表人,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实比对并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其民族、学历、技术职称、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以及工作简历等信息进行了补录完善。到目前,市直共修改完善32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信息,实现了全市已登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信息完全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