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编办坚持推进依法监管,强化法人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严格日常监管,推进法人信息公示。一方面,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上,严把“六关”,即: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期间,严把公示质量关,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奖惩、举报诉讼、财务状况、履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筑牢基础。
二、全面推进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机制。为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年度报告公示的基础上,完善 “一单、两库、一细则”,有序组织实地抽查,推进法人登记公正监管。工作中,注重创新工作方法,结合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抽查、座谈“双结合”,调研、培训“面对面”,实现业务、服务对接“一对一”,受到事业单位好评。
三、找准工作结合点,健全联合监管。一是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机制,探索事业单位机构审批和法人登记联审联办,实现机构调整和变更登记的无缝对接。二是建立与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问题协商处理机制,通过联审联办和约束管理,做到互通有无,齐抓共管。三是将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相结合,树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与登记管理一盘棋的思想,将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与部门履责评估有机结合。
(长春市南关区编办 胡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