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事登[2017]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现将国家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事登函〔2017〕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充分认清保证信息数据完整和准确录入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排查纠错工作,各市(州)登记管理机关要将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完成情况汇总于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
联系人:赵文岐
联系电话:82006321,13578771760
2017年8月7日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信息排查纠错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