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编办:
现将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尤为紧要。各级编办要充分认清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要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的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计划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工作落实。要注重统筹推进,形成监管合力,协调办内力量、联合多部门、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监管。同时,市(州)编办要注意加强对下级编办的调度和指导。
2017年2月20日
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