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编办发〔2017〕6号
各市(州)、县(市、区)编办:
现将《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编办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统筹谋划,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把该项工作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同时,要大力支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给予必要的保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供场所、设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该项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要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2017年2月20日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