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事登[2016]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按照国家局苏州会议精神和省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重点工作,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前,各级登记机关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局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建立的“两库”基础上,研发建立全省的“两库”摇号系统,在建库前,需要各级登记机关建立的“两库”作为原始数据。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抓紧时间建立本级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时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建库,法人信息要准确、完整、有效;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时,执法检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信息抽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市(州)、县(市、区)登记机关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分别不少于3名、2名。各级登记机关建立的“两库”以市(州)为单位于7月19日15时前报省局。
联系人:赵文岐
联系电话:0431-82006321 13578771760
邮箱:jlsfrdj@163.com.cn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
2.事业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