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编办发[2017]26号
省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8号)要求,拟于近期对省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一次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及对象
抽查内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重点抽查职能履行情况。
抽查对象:按照吉政办发〔2017〕18号文件要求,拟按3%的比例,从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选定40家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及方式
抽查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8月末。
抽查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为辅。检查对象确定后,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下达书面抽查通知,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运用
(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并限期整改。
(二)在“www.365288.com”等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并视情况将违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
(三)向举办单位通报检查及处置情况。
(四)抽查材料归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四、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配合。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抽查工作。要对照检查内容先行组织自查;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迎接登记管理机关检查。
(二)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各部门要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及时整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拒绝整改或应付整改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要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各部门要规范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督促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法人责任义务;对照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效。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