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吉市事登〔2017〕1号
各开发区党办(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做好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报送时间及范围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申请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到2017年3月31日结束。凡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年度报告报送流程
1. 报告书填写打印。事业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陆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入年度报告公示对话框;按照要求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同时上传年度报告公示所需的其他材料(所需材料见后),经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形式审核并通知合格后下载打印。
2. 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报送举办单位进行审查,由举办单位在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意见”栏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日期、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3. 网上提交材料。事业单位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并提交至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意:务必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4.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收到审查通过的回复信息后,即表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成功。
5. 年度报告公示。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吉林市事业单位在线”网页(http://www.kydsjc.com/jilin/)“年度报告专栏”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有关内容。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48419),公示期间内如有问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视情节轻重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三、年度报告公示需提交的材料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应上传如下材料: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 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必须是由财务软件机打或使用登记机关统一的表格格式,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会计名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包括基本户和零余额账户);
4.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许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5. 经举办单位审查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
6.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上述材料中 3、4、6 项,无法上传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的文件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从2017年开始,非涉密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以备登记管理机关抽查;涉密事业单位仍按原操作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涉密事业单位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时,“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栏填写“因保密需要,空。”;报送的纸质报告书正常填写)。
2. 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并在“吉林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依法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事业单位法人对本单位填报的年度报告书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吉林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进行一键式公示,公示后年度报告书内容将不能更改。
4. 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审查,特别是要做好相关内容的保密审查,避免出现泄密、失密情况。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
5.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定期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6. 分批次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第一批单位:市文广新、卫计委、民政、农业、建委、水利系统的事业单位2月15日前提交。第二批单位:除上述系统和教育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2月28日前提交。第三批单位:教育系统(含开发区学校)及涉密不公示单位3月10前提交。
五、联系方式
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吉林市松江路65号(市政府4号楼206、225房间);
联系人:杨庆梅、连彩姝;
办公电话:0432-62048418、62048419;
网上登记工作群:80133644。
本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吉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法人证书号码(系统自动生成)。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度序号。如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6)年度。
3. 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公章。
4.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如在系统中填写表格相关内容将由系统自动生成)。
6. 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 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或“.政务”的中文域名。
8. 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 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无”。
10.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500至2000字):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名称、批准部门、证书(文件)号及有效期等,涉及多项资质证明的应分别填写,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的填写“无”。
12.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 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报告书中已有“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的统一表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15.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举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 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